三清山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清乡、枫林办事处,各直属部门,各驻山单位:
“五一”、端午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整治“四风”工作成果,坚决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强调如下:
(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不得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卡。
(二)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不得违规开支工会经费。
(三)严禁公款旅游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风景名胜区、农家乐等游玩;不得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
(四)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不得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五)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并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挺纪在前,早打招呼,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风景区纪委监察局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精神,通过信访举报、明察暗访、媒体监督等多种手段,及时搜集和掌握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